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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租借服務)即影即有相機 - Mini 11(型格灰)

HK$50.00
數量
加購商品優惠
HK$30.00
每件減 HK$0.00

免責聲明及租用條款:

  • 年滿十八歲或以下人士需提供身分證及本年度學生證照片作登記,而年滿十八歲以上之客人只需提供身份證照片作登記,所提供的照片可自行加設水印,資料會於還機程序完成後刪除,不會保留任何敏感訊息記錄,資料會受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約束。
  • 最早可提前一個月進行租用服務預約,最晚租用服務預約需至少提前五天。
  • 租用日數下限為2天,其後可按加購增加租用日數。
  • 按訂單選擇時的同一寄賣點進行取機及還機。 ⚠️注意:如租用超過一部相機則會以面交形式還機。
  • 提交訂單後,本店會以WhatsApp或客人要求的通訊軟件進行聯絡,並協議取機時間及確認租用條款,確實後,需於當天23:00前過數以預約租用服務,逾時會被取消或需重新安排。(客人亦可預先於訂單留言表明租用時間)
  • 如租用日期有所重疊,將以最先過數者為優先。
  • 如因惡劣天氣(如黑雨、八號風球或以上)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,令店舖無法營業或更改營業時間,而導致本店無法確保服務能如常提供,本店將會暫時取消租用服務,並將款項全數退回。
  • 如租用方遇上活動取消或改期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棄單、逾時取機或延遲歸還,租借方依然需承擔協議服務期限之租金。
  • 所有租金一律不設退還、過數後無法再次更改取機日期與租借型號。
  • 租借服務按金為$500,按金用作租借相機或配件損毁賠償及逾時還機罰款之用,如檢查後沒有異常,會於歸還檢查完成後七日內全數退還。
  • 如租借方遺失或無法歸還租借貨品,需照價賠償。
  • 為確保雙方利益,本店會提前拍片測試機件運行、閃光燈、指示燈正常運作,並會清楚記錄相機編號,客人亦可自備相紙於取機後進行攝影測試。
  • 本店會提供一組電池供客人使用,及後如電池冇電,客人需自備電池,或預先於網站購買。
  • 由於電池電壓及質素會直接影響相機性能及導致相機晶片銷毁,本店會建議租用方使用特定牌子及型號之電池,如租用方因電池導致相機晶片損毁,租用方需照價賠償。
  • 如有任何爭議本網站保留權利修改本條款及細則,並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租借期限計算方法:

本店租借服務日數以24小時為1天作計算,以基本租期2天作例子,即客人如果在2月1號 14:00 取機後,最遲可2月3號  14:00 歸還相機。